記者近日從市人社局、市財政局獲悉,泉州市持續落實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保”)幫扶困難群眾政策,共為9.67萬名困難群眾代繳2023年度城鄉居民保費1958.6萬元,基本實現困難群眾應保盡保、應代繳盡代繳。
泉州市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口、重度殘疾人等四類困難群眾參加城鄉居民保的,政府每年為其代繳全額或200%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每人每年200元或400元;城鄉輕度殘疾人、重點優撫對象、計生對象等其他困難群眾參加城鄉居民保后,政府每年為其代繳部分或者全額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每人每年100元或200元。
近年來,泉州持續推動城鄉居民保幫扶困難群眾制度化、長效化,鞏固養老保險扶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戰略有效銜接。各級人社部門強化與相關部門數據共享,建立困難群眾信息臺賬,及時進行身份標識;省、市、縣、鄉、村五級聯動,定期調度工作進展情況,核實梳理困難群眾參保、繳費和發放情況,嚴防困難群眾未保、斷保等情況發生;健全與財政部門協作機制,及時落實政府代繳資金;優化與稅務部門聯動機制,保費代繳工作提質增效。
此外,為確保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口、重度殘疾人等四類困難群眾能夠及時領到養老金,2024年1月1日起,這四類困難群眾如存在中斷繳費年度,無需補繳,可直接申領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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