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科研院所體制機制改革,激發科研院所創新活力,提升市場化與產業化效能,泉州市于日前制定出臺《關于推動科研院所市場化產業化轉型的實施意見》。
《意見》將科研院所分成3種類型,圍繞5個改制方向,提出5條扶持措施。《意見》提出,到2026年,完成10家以上科研院所改革轉制,實現研發經費投入、科研業務收入年均增長20%以上,攻克產業重大關鍵核心技術、研制重大創新產品50項(個)以上,成果轉化應用200項以上,創辦孵化科技型企業20家以上,為企業提供技術服務5000家(次)以上。
按照3種類型分類推進
Ⅰ類是與高校院所合辦的事業單位性質科研機構,推動“研究院+運營管理公司”,實行企業化管理。
Ⅱ類是與國有企業合辦的事業單位性質科研院所,重點推動直接轉制為企業類研發機構或科技企業。
Ⅲ類是由企業、高校院所、社會組織等單位舉辦的企業類、民辦非企業類科研機構,重點推動改革內部機制,提升活力。
圍繞5個方向改革突破
●實行章程化管理。主管部門指導科研院所制定和完善章程,科研院所按照章程規定的職能和業務范圍開展科研活動。
●推動企業化運營。鼓勵泉州市國企、投資機構等投資設立混合制運營管理公司,負責事業單位性質科研院所經營管理,允許科研院所管理層和核心骨干以貨幣出資方式持股。
●推行“院所+科技企業”孵化模式。支持科研院所或運營公司參股、控股創辦孵化科技企業。探索建立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作價入股的專門持股平臺或委托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公司代持處置。
●支持多方共建創新聯合體。鼓勵科研院所與縣(市、區)、龍頭企業、行業協會、在泉高校聯合創辦研究分院和獨立子公司,共建研發中心、聯合實驗室。對承接企業委托合作技術開發單項合同金額超過300萬元的,視同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并在績效考核中加分。
●支持建設科技成果中試驗證平臺。支持各類科研院所進標準化園區,建設概念驗證中心、中試生產線、試驗工廠等,對符合條件的基地、項目予以創新研發設備購置補助、“揭榜掛帥”重大科技項目支持。
制定5條保障支持措施
▲明確予以事業單位科研院所成果轉化股權、收益激勵比例。
▲試點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費改革。
▲對科研院所國家級人才牽頭的科研項目,在市科技創新創業人才項目中單列支持。
▲支持院企、院校雙向任職,院企聯合招聘科研人員按“院所引進、企業使用、費用分擔、雙向考核”進行管理,支持高校選派專業人員到泉州市科研院所從事創新活動,探索政府部門與科研院所及共建單位雙向選派任職。
▲對科研院所采取“基本運營補助+績效獎勵”等方式給予經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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