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明杰) 泉州市日前印發《農業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管理規定》,決定設立農業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農民符合一定條件,可實現無抵押貸款,最高可獲貸款100萬元。此舉以政府信用為支撐,破解農業貸款缺乏抵押物的困局,可惠及泉州8個縣(市、區)。
風險金由市、縣兩級共同出資設立。市級財政首期出資800萬元,等額撥付到8個縣(市、區),再由縣級財政分別配套200萬元,形成首期共2400萬元的風險金啟動資金。以這2400萬元風險金為基礎,涉農金融機構按20倍以上額度,安排發放農業貸款,形成額度達4.8億元的涉農貸款資金池。
風險金分別在相關縣(市、區)涉農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實行封閉運行、動態管理、專款專用。各縣(市、區)內缺乏抵押物、質押物的一般農戶、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均可申請。貸款額度原則上單戶在30萬元以內,個別優質項目可適當放寬,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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