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多個社區也搭車收費
在東湖街道東鳳社區,常住居民歐陽先生,7月2日去社區蓋電動車歸屬證明時,被要求交納5年的“群防群治費”共300元。歐陽先生拒絕交納,社區便不給他蓋章。
昨日下午,社區居委會吳書記回應稱,每次收取群防群治費都很困難,因此才會利用這次機會收費。吳書記表示,除非是低保戶,其他人均要收取,否則一律不給蓋章。
記者隨后隨機走訪了7個社區,發現泉秀街道華豐社區、臨江街道伍堡社區也利用電動車報牌收這筆費用;其余5個社區,如鯉中和平社區、常泰樹兜社區、開元東北社區、海濱金山社區以及豐澤寶山社區均未收取“群防群治費”。
華豐社區的工作人員介紹,該轄區居民基本上比較配合。
伍堡社區的康書記則強調,“群防群治費”本來是自愿交納的,一直很難收取,這次也是利用機會動員大家交。
街道辦強調不得違規收費
對于杜先生投訴城口社區亂收費,記者找到豐澤清源街道辦。
街道綜治辦翁主任表示,街道綜治辦未下發此類收費文件到社區居委會,社區也不能以此“搭車收費”。他說,本來收取綜治聯防費與到社區蓋章就是兩碼事,居委會工作人員不能以蓋章來設卡,要求居民、租戶交錢。
翁主任說,社區要聘請巡邏隊員,經費方面確實比較困難,2007年各街道也接到文件,規定籌措群防群治費,按照“誰受益、誰出資、自愿交納”的原則。
城口社區居委會林書記則回應,社區是自治組織,有很多難處。他同時表示,今后工作人員也不會強制,不會以不交這筆錢而不給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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