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關掉程序,流量卻仍“悄悄”流失;流量已超套餐,卻未收到相關提醒……最近,手機流量糾紛越來越受關注,律師劉明因“手機上網套餐流量月底清零”將中國移動長沙公司告上法院;央視每周質量報告則曝光預裝手機應用,侵害消費者權益。
昨日,記者從泉州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前三季度,共接受涉及手機上網流量的投訴487件,同比增長近4成。引發爭議的原因主要有消費者缺乏常識、運營商擅自開通套餐、內置不良軟件影響等。
5大原因引發爭議
工商接訴案例中,一女士投訴,37分鐘內被扣445元流量費,但當時手機在充電,未使用;另一消費者稱,在家使用wifi,一晚上仍產生400多元流量費;還有手機用戶投訴,關閉手機上網功能,仍被收取流量費。
泉州工商12315接訴數據顯示,今年1~3季度,涉及手機上網流量的咨詢、投訴以及舉報487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136件,增幅近4成。
工商人士稱,糾紛主要集中在以下5種情況:
一是消費者缺乏手機上網流量常識,造成無端流量消費;
二是運營商擅自開通流量套餐,如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開通一些服務產生費用;
三是流量超出套餐,未及時收到提醒;
四是手機內置不良軟件預埋流量消費陷阱;
五是運營商方面關于流量的計量、計費,引發爭議。
工商提醒:管好流量得“心中有數”
為減少糾紛,泉州工商日前針對手機流量糾紛發布消費提醒:
1.消費者應對消費項目的數據大小有大概估算。瀏覽網頁、下載音樂、在線看視頻、微信、qq聊天要用多少流量,要做到“心中有數”。
2.產生高額流量費,既可能是運營商原因,如運營商軟件升級、更新,也可能是消費者及手機設備的問題。
如智能手機推送功能,一些軟件關閉后后臺自動運行,天氣預報、郵件等自動更新,都會產生流量;使用wifi時,wifi關閉或信號變弱也可能導致“天價”流量費,消費者應及時關閉一些功能。
3.很多消費者選擇流量套餐包月,但流量超額還是常發生,建議設置流量使用警示以避免超額。
工信部2012年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電信服務用戶消費提醒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當電信用戶實際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電信業務經營者應通過短信、語音、頁面窗口等方式,提醒用戶本計費周期內該業務已使用量、套餐限量等信息。另外,實際使用量達到套餐限量,電信業務經營者也應及時通知用戶,并告知用戶超出套餐外繼續使用該業務的收費標準和收費查詢方式等。
消費者應留意此類提醒和通知,不過運營商也稱,由于數據統計無法同步,相關提醒和通知往往有滯后性,消費者不能盲目依賴相關提醒。
4.對于明顯是運營商方面的錯誤計量計費和擅自開通業務造成的流量問題,如不具備上網功能的手機產生莫名流量費用、流量的實際使用數據和費用明顯不符等,建議消費者先和運營商客服部門溝通反映,確實遭到推諉、不予解決的,可再行向工信部、消委會或者工商12315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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