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政府印發了《泉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該方案可謂泉州版“水十條”,明確了今后的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市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污染嚴重水體大幅度減少,城市黑臭水體總體消除,近岸海域環境質量及主要湖泊生態環境穩中趨好,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方案提出,我市將在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加強近岸海域生態環境保護、強化科技支撐、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等十個方面推出具體舉措,向水污染宣戰,力保“河清海藍”。
□泉州網-東南早報記者 柯麗娟
●污染物排放 明年年底前全部取締 嚴重污染水環境項目
方案提出,泉州將全面控制工業、生活污水、農業農村、船舶港口等污染物排放。在防治關鍵“工業排污”上,將取締“十小”企業。2016年年底前,全部取締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
同時專項整治九大重點行業,推進造紙、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制造、制革、電鍍、建陶、石材等九大重點行業專項治理,實施清潔化改造。
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現有省級及以上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應全面實現污水集中治理并安裝經適用性檢查合格的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其他工業園區應于2017年底前建成。
●嚴格環境準入 晉江洛陽江上游 不再審批影響水質項目
泉州將通過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空間布局、推進循環發展來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嚴格環境準入,根據流域水質目標和主體功能區規劃要求,實施差別化環境準入政策。晉江、洛陽江上游不再審批化工、電鍍、制革、染料、農藥、印染、釀造、蓄電池、造紙等可能影響晉江、洛陽江飲用水源水質安全的建設項目。
同時,全市也不再審批新建使用含苯膠水制鞋和制革、造紙、電鍍、漂染等重污染項目,晉江、洛陽江流域嚴格實行“四不批”政策;晉江市、南安市、石獅市等重金屬國、省控重點區域禁止新建、擴建增加相應重金屬排放量的項目。
●節約用水 5年內全市工業用水 重復利用率達85%以上
通過控制用水總量、提高用水效率、科學保護水資源來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方案提出到2018年,要創建全國節水型城市;到2020年,石獅、晉江、永春等縣(市)要創建全國節水型城市(縣城)。
方案在提高用水效率方面有兩項任務指標高于省政府下達的指標要求,其中一項是到2020年,電力、鋼鐵、紡織、造紙、石油石化、化工、食品發酵等高耗水行業達到先進定額標準。全市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85%以上。另一項是到2020年,大型灌區、重點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任務基本完成,全市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57。
●飲用水安全 明年起每季度 定期公開水質狀況
泉州將于明年起每季度定期公開水質狀況。泉州市環保局應及時公開水源水質狀況,泉州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泉州市衛計委應公開供水廠出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狀況。2018年起縣級及以上城市飲水安全狀況信息都要向社會公開。
要強化飲用水水源保護。依法清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違法建筑、排污口和網箱養殖。2018年年底前,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居民生活污水和垃圾要基本實現收集處理,強化水源地水質監測。
在提升流域水環境總體質量方面,深化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強良好水體保護,2017年年底前完成《山美水庫生態環境保護試點總體實施方案》確定的各項工作。實施萬里安全生態水系建設,2016年5月底前,洛江區、永春縣完成省級試點建設,2016-2020年完成分年度建設任務。
●環境執法監督 明年起定期公布 環保污染企業名單
泉州將通過完善法規標準、加大執法力度、提升監管水平來嚴格環境執法監管。方案提出,自2016年起,各地要定期公布環保“黃牌”“紅牌”企業名單。定期抽查排污單位達標排放情況,結果向社會公布。對超標和超總量的企業予以“黃牌”警示,一律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對整治仍不能達到要求且情節嚴重的企業,予以“紅牌”處罰,一律停業、關閉;要加強對排污單位的排放監督,重點排污單位應按要求安裝特征污染物在線監控設施。相關部門要逐一排查工業企業排污情況,達標企業應采取措施確保穩定達標。
方案還提出將通過強化地方政府水環境保護責任、落實部門環境保護監管“一崗雙責”、嚴格落實“河長制”、落實排污單位主體責任、嚴格目標任務考核、加強督查問責等措施保障方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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