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超標電動車不得在泉州中心市區道路行駛。為進一步加強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從7月1日起,泉州市公安交警部門將在中心市區開展超標電動車違法行為綜合整治行動,重點查處超標電動車違規上路行駛等各種交通違法行為。
整治區域 中心市區內環路
據了解,此次整治行動的區域為市區內環路(坪山路—江濱北路刺桐大橋下至臨漳門路段—城西路—城北路—少林路—東湖街路段)以內(含)道路。
重點查處超標電動車違規上路行駛等各種交通違法行為以及電動三輪車違規載客、載貨、在機動車道行駛和占道經營等違法行為。
7月1日起,公安交警部門將組織警力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在鯉城、豐澤轄區重要交通路口設卡查處超標電動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同時,鯉城、豐澤區政府將組織力量深入小區、企業、社區、學校、醫院等地開展聯合宣傳教育,并由街道辦事處、社區負責到單位、住戶中開展宣傳,教育引導超標電動車車主、駕駛人自覺遵守規定,不再駕駛超標電動車在中心市區行駛,共同創造安全暢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環境。
整治時間表 8月起路面嚴管
路面勸導(7月1日至7月15日) 在路面整治中,對7月1日以后,駕駛超標電動車在中心市區違法上路行駛的駕駛人進行教育勸導,開具警告單,督促其不再駕駛超標電動車在中心市區行駛,選擇其他出行方式。
警示教育(7月16日至7月31日)對駕駛超標電動車在中心市區違法上路行駛的,交警將暫扣車輛,并組織駕駛人接受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觀看電動車典型事故案例宣傳片等。同時,在路面勸導和集中教育期間,對中心市區超標電動車無牌無證上路行駛、不按道行駛、逆向行駛、闖紅燈、違規載人載貨和電動三輪車違規載客、載貨、在機動車道行駛、占道經營等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依法予以處罰。
路面嚴管(8月1日起) 將溫陵路、刺桐路設為創建交通秩序良好、交通文明程度高的嚴管路。將針對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違法停車、占道行駛、亂掉頭等交通亂象進行重點整治,同時將重點嚴查超標電動車違規上路行駛及闖紅燈、不按道行駛、超員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對違規駛入溫陵路、刺桐路的超標電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等規定,按照“過渡期屆滿后,駕駛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依法扣留車輛、處200元罰款,如同時還有其他交通違法行為,分別裁決、一并處罰。其他道路視情況逐步推進嚴管措施。
相關規定
2013年泉州市政府發布的《關于加強中心市區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告》(泉政〔2013〕20號)規定,泉州中心市區取得臨時牌證的超標電動車使用期限將于2016年6月30日正式截止。
1、本網站所登載之內容,不論原創或轉載,皆以傳播傳遞信息為主,不做任何商業用途。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2、本網原創之作品,歡迎有共同心聲者轉載分享,并請注明出處。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0595-22128966 郵箱:admin#qzwhcy.com(替換#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