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場監管局發布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2019年5月)。其中通報四起較大規模商業超市違規經營案,永輝超市兩家門店、大潤發、世紀聯華等幾家大超市均因違規經營被罰。
據了解,被處罰的永輝超市兩家門店分別為福清萬達店和福州大儒世家超市。其中,福清萬達店銷售的方家鋪子長糯米、黑米、有機蕎麥米、圓糯米外包裝標簽上沒有營養成分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第一款第(九)項的規定,屬于銷售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行為,被福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罰款1.5萬元。而福州大儒世家超市因銷售的公正蟹鎘項目不合格,監管部門責令當事人改正、給予警告,并處罰款6.5萬元。
去年10月5日,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對永輝超市福州大儒世家店銷售的公正蟹進行監督抽檢。去年10月24日,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出具上述公正蟹檢驗報告,檢驗結果為檢驗樣品中鎘項目不合格。
據了解,鎘(以Cd計)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以Cd計)在鮮、凍水產動物的甲殼類中限量為0.5mg/kg。一個人長期攝入鉻易慢性中毒,引起胃腸道損傷,循環障礙、腎衰竭等。
被罰的不止是永輝超市,福州長樂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因銷售的預冷鮮豬腰被檢測出磺胺類總量項目不合格,被監管部門處以警告,并罰款5萬元。
去年12月27日,原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托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對長樂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預冷鮮豬腰(購進日期:2018.12.25,生產者:福州鑫鴻鑫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18.12.24)進行了抽檢,該批次預冷鮮豬腰被檢測出磺胺類總量項目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動物性食品中售藥最高殘留限量》要求,被判定為不合格。今年2月14日,長樂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申請復檢,經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復檢,結果仍為不合格。
此外,福州世紀聯華商業有限公司因銷售的“愛之戀”椰子王飲料蛋白質項目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及質量要求,被監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涉案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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