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網站30日發布通知稱,上海證券交易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進行了修訂。
修訂后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2022年12月修訂)》明確,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創新企業在科創板發行上市。禁止房地產和主要從事金融、投資類業務的企業在科創板發行上市。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2022年12月修訂)》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4月16日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上證發〔2021〕23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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