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泉州市住建局了解到,為切實維護業主利益,今年以來,泉州市持續深入推進整治物業服務企業侵占業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開等群眾關心的“關鍵小事”。
整治侵占小區公共收益亂象
各部門將聯合整治小區公共收益未按要求及時、全面公示,公示內容虛漏假等問題。重點整治物業服務企業未設置公示牌;公示時間少于30日;對部分公共收益項目故意不公示、公示的項目張冠李戴,公示內容漏項錯項;公示的賬目混亂,公示金額填報不實;公示的公共收益收支情況和實際不符等問題。
公共收益管理、支出不規范等問題。重點整治物業服務企業未按規定對公共收益單獨開戶或專賬進行管理;未按規定經業主共同決定擅自使用公共收益;公共收益不入賬、少入賬、虛增項目列支;未按規定或約定的比率進行分配;未將公共收益結余及時存入維修資金專戶等問題。
物業服務企業侵占公共收益問題。重點整治物業服務企業未按法律法規規定,擅自利用共有部分進行經營;物業服務企業管理人員利用工作之便或企業管理漏洞,私自侵吞公共收益;監管部門和單位對業主投訴的物業服務企業侵占公共收益問題查處不及時、處理不到位等問題。
物業服務企業與業委會違規共同侵占公共收益問題。重點整治將共有部分擅自出租給第三方經營;虛增小區維修、更新和改造的項目和費用,套取公共收益;虛增公共收益經營管理費用等問題。
檢查督導落實不到位問題。
將通報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整治活動開展以來,已要求物業服務企業于7月30日前,在前兩年的整治基礎上開展自查自糾,并將自查結果在物業小區公告欄、樓道、電梯等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30日,并通過微信、短信、電話等電子信息方式告知全體業主。接下來,市住建局將每月對各縣(市、區)物業“點題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并約談整治工作推進較慢、不見實效的地區。對檢查中發現問題,予以重點督辦。
對照整治重點和群眾投訴較多的問題線索,各縣(市、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問題企業、重點小區進行實地調查核實,并及時處理;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突出的典型案例,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受罰企業及時實施聯合懲戒,通報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對涉嫌違法犯罪的,將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2023年12月底前將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總結,通報整治情況,梳理存在問題,總結經驗做法,及時制定或完善物業管理相關制度,建立公共收益管理長效機制,鞏固提升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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