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獅出臺措施盤活低效工礦用地,通過提高項目用地容積率、推行交地即交證、暢通低效用地再開發途徑等七大措施,精準發力“工改工”,推進工業用地提質增效。
鼓勵建設高層廠房,節約集約使用土地。在符合消防安全、建筑退讓等要求的前提下,存量工業用地及新出讓的工業用地容積率上限可突破3.0。鼓勵存量工業用地實施“零增地”改造,即在原有建筑基礎上通過加改擴建或者部分拆除重建的方式增加建筑空間。推動“工業上樓”,鼓勵生物醫藥等有條件“上樓”的新興產業生產工藝上樓生產。新出讓的工業用地,用地容積率下限原則上不低于2.0。宗地內的工業可與倉儲、科研等用途混合布置,促進土地用途混合利用和建筑復合使用。單一工業用地可兼容研發、創意、設計、中試、檢測等功能。
經認定符合低效工礦用地的,在符合規劃、安全要求且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許土地使用權人自主再開發,或以轉讓、入股、聯營等方式開發;單宗低效用地,涉及兩個以上用地主體,可以由多個主體聯合或共同設立項目公司作為新的主體進行開發改造;相鄰多宗地塊,可以由原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聯合或共同設立項目公司作為新的用地主體進行開發改造;土地使用權人無法實施自主再開發的,可向政府申請土地收儲。在滿足結構安全、消防安全、環境保護等條件的前提下,村集體的現有公共設施用房可用于農產品初加工等工業生產、服務工業園區員工的生活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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