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共促使1231起糾紛化解于訴前,同比增長205.45%:萬人成訟率同比下降14.16%……”這是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法院關于審判執行質效的一組最新數據。
此前,泉州市委巡察組在十三屆市委第五輪巡察中發現該法院訴源治理工作存在短板,大量可以訴前化解的矛盾糾紛進入訴訟程序,一定程度上造成司法資源浪費。針對這一問題,市委巡察辦向泉港區委發出巡察建議,從源頭預防、前端化解、綜合調處等方面靶向施治,助推該區建立健全訴源治理工作機制,推動訴訟和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有機銜接,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糾紛化解在基層,推動提高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泉州市委巡察機構聚焦巡察發現的某個領域內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涉及體制機制問題、群眾反映強烈的共性問題等,統一向被巡察黨組織和非被巡察的相關職能部門發出巡察建議,督促責任主體開展專項治理。泉州市委巡察機構注重找準切入口,將巡察建議與立行立改、邊巡邊查機制有機結合。巡前,對重點領域、專項領域開展調研,形成“政策清單”“職責清單”“問題清單”,為巡察提供靶向;巡中,聚焦民生難點痛點堵點,對能夠及時解決的共性和難點問題,立足“早發現、快處置”,發出巡察建議,既直指“病灶”,又精準“開方”,督促被巡察黨組織立行立改,實現邊巡邊改,相關職能部門舉一反三,做到未巡先改。堅持系統施治,拓寬巡察建議應用場景,梳理每輪巡察發現的有區域性特點的共性問題和深層次問題,探索“專題報告+巡察建議”方式,對照職能職責提出對策建議,推動各責任主體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各監督主體聯動督查督辦,相關職能部門查漏補缺、建章立制,將巡察建議落實到位,確保“建議一類、整改一批、規范一片”,實現常治長效。
在十三屆市委第二輪巡察中,泉州市委巡察辦針對巡察發現的市屬國有企業經營性閑置資產家底不清、盤活力度不夠等問題,向市國資委黨委發出巡察建議,推動其開發建設國資國企在線監管系統,由此盤活半數以上閑置資產。
截至目前,泉州市委巡察機構共發放巡察建議47份,推動解決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工業園區標準化建設和教育等方面共性問題65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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