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安市美林街道婚姻家事糾紛調解工作室成功調解一起警調對接的婚姻家事糾紛,讓當事人重歸正常生活。
2020年,經(jīng)兩個月的交往,小花(化名)和同村人小華(化名)決定組成家庭。小華按照農(nóng)村習俗下聘禮、辦結婚酒席,與小花結婚。由于小花當時未達法定結婚年齡,所以沒有辦理結婚證。婚后兩人育有一女,但生活中,婆媳關系不斷惡化。今年清明期間,婆婆又直言要把小花趕回娘家,小花一氣之下帶著年幼的女兒回娘家。小花的母親以為女兒被拋棄了,開始找人為小花相親說媒。相親對象小明(化名)單身未婚,因家人催促,也想快點結婚成家。經(jīng)粗淺調查,小明決定和小花結婚,并于5月16日到民政局辦理了結婚證。小華得知此事后趕緊召集親友去小明家討說法,同時想接回小花母女。小明不肯,雙方起了糾紛,小華報警求助。
近日,小花、小華、小明到南安市美林街道婚姻家事糾紛調解工作室進行調解。調解員了解前因后果后,對三方都進行了教育。調解員對小華說,差點失去妻女,他自己是有責任的。妻女回娘家他不管不顧,婆媳關系也不從中調劑,才造成了現(xiàn)在的局面。調解員對小明說,娶妻是人生大事,不能草率,粗淺了解一下就結婚,是對婚姻的極端不負責。小花表示,她以為小華不要她了,才聽母親的話帶著女兒又嫁,自己仍舍不得女兒,希望能回去與小華共同生活,一起照顧女兒。小明則表示,這是個大誤會,了解事情全貌后自己也想成全他們兩人。當天,三方簽署調解協(xié)議書,而后,小花母親將聘禮退回給小明,小花和小明也辦理離婚手續(xù)。
調解員提醒,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在一起生活出現(xiàn)矛盾再正常不過,遇到難題應及時溝通,出現(xiàn)問題積極面對。在尊重長輩、孝順長輩的同時,要有自己的主見,不要聽別人的挑唆,草率地做決定,畢竟婚姻大事不可兒戲,應慎重理性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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