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非法經營危險化學品,被罰沒25萬元。日前,豐澤區應急管理局公布了這起危險化學品典型違法案例,以案為鑒,警鐘長鳴,讓企業將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內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覺維護鞏固轄區安全發展環境。
6月26日,豐澤區應急管理局根據豐澤公安分局《違法線索移送函》和相關案件證據材料,發現泉州某涂料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經營危險化學品硝化纖維素。經過依法立案調查,該公司所辦理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其許可范圍無硝化纖維素,其購買價值10萬元的硝化纖維素供某制漆廠作為生產原料,購買硝化纖維素貨款用于沖抵購買平光漆貨款,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未經許可非法經營危險化學品。
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三款及《福建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2年版)》相關規定,豐澤區應急管理局對這家涂料公司予以沒收違法所得10萬元,并處人民幣1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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