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器人要“浴火而生”
雖然技術上相對成熟,但記者采訪了解到,目前消防機器人在國內配備的還較少。
業內人士認為,造價高昂,維護保養技術要求高,人機協同能力弱,是制約我國消防機器人大規模應用的主要因素。
“目前,消防機器人在消防建設裝備配置中,依然是選配而非必配,各地出于經費考慮,往往能省則省。”薛林說。
記者采訪了解到,國內常見的消防機器人價格不菲。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科研所研發生產的JMX-LT50消防滅火機器人,價格30余萬元,它具有爬坡能力強、操作簡單等功能,可代替消防戰士深入極度危險的火災事故現場執行滅火和排煙等任務;產于德國的路虎60雪炮機器人主要用于隧道火災、石油化工、地下建筑,以及其他火災事故現場;原產于瑞典的布魯克50破拆機器人,能在機器翻倒、支撐物不安全或非常熱等不安全環境下進行破拆、挖掘、開槽、搬運物料,其有效作業區域在高2.9米、遠2.7米的范圍內,并可連續工作500個小時,但其價格達200萬元以上。
“這樣的價格,如果沒有針對性較強的支持政策,大部分地區難以配備。”江蘇省消防總隊相關負責人說,“建議政府出臺相應配套政策和專項資金,鼓勵各地消防部門配備消防機器人,以提高我國的消防處置和救援能力。”
“即便買得起,也不意味著養得起,或者能很好地使用。”有業內人士說,“由于消防機器人屬于高新技術結合體,所以對操控、維護保養人員的技術要求極高。而且消防機器人的很多零部件,在經歷火場實戰后較易損壞,尤其是電子元件,容易受到潮濕、濃煙和灰塵等影響。”
薛林建議,在推廣消防機器人的同時,相關技術部門要定期舉行專業人員培訓,讓他們掌握維護保養知識,并建立相應的零部件配套體系。
目前,對于消防機器人應用相關的產品標準、訓練大綱、作戰編成相關標準和技術文件等還沒有跟上,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消防機器人的推廣和應用。
業內人士認為,宜由相關部門牽頭,制訂消防機器人應用實訓教程,在為消防隊伍配備機器人設備的同時,組織相關訓練科目,提升人機協同能力,在火災事故發生時能有效減少消防人員的傷亡。(記者 劉巍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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