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食賣家自稱無奈 造假價高品質難保
在開始做微商之前,從西北來泉州的小伙子小林一直在泉州的多個餐廳兼職。去年,微商的紅火讓他心動了。“當時想,自己在餐廳打工了好幾年,對烹飪有一定經驗,家鄉好吃的美食也多,在微信上賣應該有銷路。”他說。
然而,現實的“殘酷”讓剛剛起步的小林有些手足無措。微信上的朋友少;做出的菜式似乎不那么對泉州人胃口;定價高了賣不出去,低了又怕砸了招牌……剛開始創業的兩個月,他一直處于“倒貼”的狀態。
“后來,有專門做微商的網友告訴了我門道。我開始瘋狂地加入各種微信群,尤其是微商群。微商之間需要互相幫助,開始有不少人幫我轉發產品。還有一位朋友告訴我,得營造出一種自己生意很好的樣子,消費者有從眾心理。于是我和朋友做了一些假的聊天記錄,每天到點就發朋友圈告訴大家今日售罄,可預約明天的菜色。價格不能定太低,低了大家就會覺得原料不好,普通的材料也得當成高級的材料賣。”小林說。
打開小林的朋友圈,幾乎都是與外賣有關的信息。“各位親不好意思,今日售罄,明天趕早哦!”“晚上九點了還在送餐,老板到現在還沒吃晚飯呢,大家心疼嗎?”……在自我“炒作”中,他的生意有了起色,還擁有了一些忠實粉絲。
“說實話,生意好了,買菜做菜的時間少了,選材和烹制上的確沒有剛開始用心了。有了一定的客戶群后,我就提價了。雖然對于客戶來說實惠少了,但是我也得有贏利才能繼續撐下去。”小林說。
現在,有時候小林會被當成“御用廚師”,被邀請到客人的生日聚會、朋友聚會上現場烹飪。隨之知名度的提高,小林的“身價”漲了好幾倍。說起最初創業的日子,他有些感慨,說起如今不再那么“實誠”的做法,他覺得自己也是“身不由己”。
熟人也不一定靠譜 被“宰”了只能認栽
市民楊先生平均每周有三次會向一個未曾謀面的微信好友訂餐,然后通過跑腿公司送餐。在他的生活里,這位微信好友已經成為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每天,他都會翻看好友發出的菜譜,有時候來不及訂已經售罄。
“這位好友主要賣的是海鮮,可以代加工的那種。他是我一個同事的朋友,我從來沒有見過他,但覺得熟人應該是靠譜的。更重要的是,叫餐比自己出門買菜,回家煮菜要方便多了。如果食材安全衛生,貴一點也能接受。”楊先生說。
事實上,他很早就發現了這位靠譜的朋友定價上有些過高,但卻始終治不好自己的“懶癥”和“熟人依賴癥”。
據楊先生介紹,一份用料普通的水煮海鮮,市區一些川菜館里的價格多在88元,可是這位微信好友卻要多收50元,其他菜品的價格也比實體店內要貴30元—50元不等。“不能說他的用料是最好的,但起碼不會是很差的,我甚至在他的店里叫過龍蝦。微信上買東西,靠的就是熟人的推薦和信任。”
市民王小姐卻被熟人“宰”過。“叫了一份生蠔,等了好幾小時也沒送來,送來以后發現其中有兩個很不新鮮。因為是熟人,她說了句不好意思,我也不好意思追究了。”王小姐很無奈。
有的期盼部門監管 有的煩惱行業規范
“應該管管了,不能讓少數‘沒良心’的微商壞了所有微商的名聲。”市民曾小姐是一位做蛋糕的微商,如今她已經從網絡走進現實,到廈門開辦了屬于自己的烘焙工作室。
在她看來,監管是非常必要的。“私人烘焙所需的原料都非常重要。在微信上賣的蛋糕,大多比實體店里賣得要貴一些。消費者愿意多花錢購買,看中的就是材料和健康。在無人監管的情況下,不排除部分微商選擇不好的材料,或者制作過程不夠規范衛生。”曾小姐說。
“消費者為什么要到你這買海鮮?因為小年輕不懂得挑,甚至吃不出什么差別。哪種好哪種不好,我自己就得把關好,保證賣出去的都是好貨。但是,很多人無法理解我的定價,他們認為有其他人賣得更便宜。賣得便宜的不一定品質不好,可是大家也得多個心眼。我希望整個行業能夠更規范一些。”賣海鮮的微商劉先生說。
然而,也有部分微商怕嚴格的監管將阻礙事業的發展。“中秋前后,我每天要做幾百個月餅,做都做不完,更別說包裝了。這種時候只能請臨時工來幫忙,可是這些人大多沒有健康證。短短幾天,讓人家辦健康證也不現實。”一位做烘焙的微商陳小姐說。
更讓部分微商煩惱的是,隨著部門對微商監管越來越成熟,他們的廚房是否能夠達到衛生標準不得而知。不同于實體店鋪,這些微商多“蝸居”在家中廚房做菜,有些甚至是租房專門用來制作食品,隨著行業的進一步規范,他們勢必要經歷新一輪的“陣痛”。
朋友圈賣食品別任性 亂發廣告可能被重罰
鯉城區工商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工商總局已經與微信方面開展合作,下一步將對微信公眾號的廣告發布進行監管。但對不屬于公共開放平臺如朋友圈等私人領域,暫時監管不到的,如果接到舉報,工商部門也將對其進行查處。
目前,在朋友圈上發布廣告,銷售商品在監管上還存在法律方面的規范和障礙。但是,如果市民在微信朋友圈里發現虛假廣告,并且線索清晰,可以撥打12315舉報。
“目前,很多人會幫忙朋友轉發商品信息到朋友圈里進行推銷。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該廣告是虛假廣告,轉發者同樣要受到相應的處罰,所以千萬別好心辦壞事。發布虛假廣告,最高可罰款百萬。”工作人員表示。
1、本網站所登載之內容,不論原創或轉載,皆以傳播傳遞信息為主,不做任何商業用途。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2、本網原創之作品,歡迎有共同心聲者轉載分享,并請注明出處。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0591-87523908 郵箱:qzc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