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19時06分,南平政和縣消防大隊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政和縣石屯鎮石門村12號民房著火。接到報警后,消防大隊立即出動2輛水罐消防車、1輛泡沫消防車、1輛行政指揮車及18名指戰員到場處置。
消防官兵到達現場后,只見路邊一民房已完全被火焰淹沒,火光沖天,四周濃煙滾滾。消防指揮員立即進行現場偵查:發現起火房屋為磚木結構,無人員被困。消防指揮員下達作戰命令,警戒組負責現場警戒,嚴格控制人員進出;滅火組單干線出兩支水槍,一支水槍從正面進行內攻撲救,一支水槍從外圍進行火勢壓制,并阻止火勢蔓延。在墻頭明火撲滅后,戰斗員架設二節拉梯在水槍掩護下向內延伸撲滅余火;供水組保障不間斷供水。經過2個多小時的努力,大火被成功撲滅,消防官兵對現場進行清理,確認無復燃可能后整理器材歸隊。
目前,火災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張燁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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